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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公司到桐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07-4-29 16:47:19    来源:
    为了抓好公司的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天福公司纪委紧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积极主动与黔南州和福泉市检察院联系,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007年4月26日下午,天福公司纪委在州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配合下,组织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都匀桐州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黔南州检察院预防处长熊运嘉、检察员陈辉、福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勇、预防科科长熊启敏、技术科副科长邓萍等同志共同组织并参与了此次活动。天福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文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光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林、总会计师车碧禄以及在公司(除出差在外)的部分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29人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黔南州发改委、国土局、药监局等单位的同志共90余人。
  在都匀监狱会议室,监狱教育科科长陈忠书首先介绍了都匀监狱近年来的改造和生产经营情况,服刑人员王庆明(原贵定县副县长、贵定卷烟厂厂长)、文永军(原剑峰公司销售员)以个人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放松思想道德防线,利用职务违法犯罪的事实作了现身说法。两位服刑人员(王庆明被判处死缓、文永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失去自由、身处铁窗的痛苦和忏悔,使与会的同志感受到法纪的威严和自由的可贵,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州检察院预防处长熊运嘉最后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对与会单位提出了加强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反腐防腐工作的具体要求。会后全体同志还参观了服刑人员接受劳动改造和学习生活的场所。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了大家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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